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城勘测论文大全(地质勘察论文名称)(3)

来源:城市勘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12-1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严格说来,不能自主选题,是不善于学习的表现。自主选题和教师命题,就好像“为情而造文”和“为文而造情”之间的关系。如果迫不得已,必须依赖教

严格说来,不能自主选题,是不善于学习的表现。自主选题和教师命题,就好像“为情而造文”和“为文而造情”之间的关系。如果迫不得已,必须依赖教师命题,那么,由近及远、逆流而上地查阅相关文献(目录、索引、文摘等),是堪称“捷径”最为实用的方法。查阅资料的方法可分为顺查法和倒查法,作为命题作文的急就章应该采用倒查法;顺查法是板凳要坐十年冷的皓首穷经。此外,要先学术期刊,再学术论著。

自主选题,要立足于专业、专长,凝练方向,不断升华;要把握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在内容上的关联,精心培育,持续发展;还要充分利用参加读书报告会、“挑战杯”等活动的机会,善于积累,锻炼提高。

3.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强化指导环节

大学生尚不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师的指导工作不可或缺。要通过统一组织的专题讲座,明确最基本的学术规范,要通过动态的监管,把握步骤,分解落实。不无夸张地说,毕业论文有多少写作环节和内容要素,就相应地存在着多少问题。例如论题、题目、摘要、关键词、绪论、本论、结论、注释、参考文献等方面,都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差错,至于观点的深刻性、材料的典型性、论理的透彻性以及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学术价值等宏观上的问题,更需要指导教师全面监控,帮助把关。以本文所着力探讨的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的论题为例,面对“无法拒绝的爱——关注手机短信”、“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经典影视改编的得与失”、“社会新闻与民生新闻的零距离”、“新闻策划的临门一脚”,以及夹杂着漫谈、杂感、随想等字眼的论题,如果指导教师仅限于指出这种感性化的、描述性的语言运用不当,而不善于小题大做,由此发现文体感的缺失,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那么小洞不补的结果,势必是大洞叫苦。当然,上文论及的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偏离专业方向、缺乏学术价值、脱离主观实际、忽视长远发展的选题更应该及时校正。

警务车辆安全驾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中的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财行 〔2010〕240号),为交通警察和执勤执法车辆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日常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交通警察正确掌握安全防护的方法和要求,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执勤执法现场设置及安全警戒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佩带多功能反光腰带、发光指挥棒、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根据需要携带警棍、手铐、警绳等装备。协助执行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及其驾驶、乘坐的车辆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防弹(防刺)背心、防刺手套、防弹头盔、手持照明器材、等装备。

第七条 执勤警车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或者发光锥筒(以下简称“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以及警告标志、警示灯、灭火器、牵引绳、急救箱等装备。执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破胎器等装备。

交通事故勘查车应当配备现场勘查箱、现场照明设备和锥筒、警戒带、警告标志、牌,以及急救包、牵引绳、简易破拆工具等救援及其他必要装备。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参与处置的交通警察数量携带防化、防毒装备。

执勤警用摩托车应当配备统一制式的头盔、警戒带、停车示意牌等装备。

第八条 交通警察在出勤(警)前应当检查安全防护装备是否佩(携)带齐全、有效;出勤(警)或者执行任务完毕后,应当对所携带的装备和使用的车辆及车载装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因故障无常使用、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维护保养或者更换。


文章来源:《城市勘测》 网址: http://www.chengshikance.cn/zonghexinwen/2022/1212/442.html



上一篇:城勘测毕业论文的格式(勘查技术与工程毕业论
下一篇:什么是广告招标(测绘与勘探期刊)

城市勘测投稿 | 城市勘测编辑部| 城市勘测版面费 | 城市勘测论文发表 | 城市勘测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城市勘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